(二)材料递交清单和方式
1.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如下: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学习成绩单原件(直博生提供本科阶段;硕博连读生提供硕士阶段;普博生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均须授课院校单位盖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研究成果清单(见附件)和证明科研水平、能力的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的全文及检索证明、录用论文的全文及正式录用函复印件等。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有)。
(6)个人自述。
(7)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3000字以上)。
(8)两封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及以上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意见必须由专家本人撰写并手写签名(见附件)。
(9)《教育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材料目录》(见附件,作为所有材料的封面)。
(10)硕博连读生还须递交“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线上报名后导出)。
(11)定向就业考生须递交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2)普博生还须递交以下材料:
①《浙江大学教育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需本人手写签名);
②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没有论文全稿,可提供论文题目、研究计划、目录以及主要成果,并由硕士导师签字认可);
③前置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和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④在读博士生报考须递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材料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
(1)直博生:请在系统报名时上传除专家推荐信外的其他材料,复试时提交纸质材料;
(2)硕博连读生:参照学院具体通知,于规定时间完成线上报名后将报考材料交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3)普博生:按照“报考材料目录”整理电子版材料,并在2025年11月20日前传至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纸质版材料请在2025年11月20日前寄送,邮寄以11月2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为防止材料丢失,只接受EMS寄送);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文科组团成均苑10幢202室,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73714
五、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学院按招生学科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与综合考核事宜。具体详见《教育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
直博生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和综合考核时间为2025年9月中下旬;硕博连读生考核安排请关注学院具体通知;普博生通过材料审核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计划于2026年1月在教育学院官网公布,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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