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有关通知
发布人:Sherry   发布时间:2026-06-11   阅读量:548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请所有拟录取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工作提醒:由于202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检查工作尚未开始,最终录取名单将以录取检查结果为准。

一、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1.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下载并双面打印定向就业协议(见附件),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公章的单位信息必须与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单位信息一致(原则上由所在人事部门盖章),否则协议无效。

协议扫描电子版6月21日前发送至研招办邮箱,纸质版开学报到当天交至学院。

邮件主题:考生编号+考生姓名+专业+2026年博士定向就业协议

2.根据有关规定,拟录取为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思政骨干专项计划、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并按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考生必须为“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应按时调档,无故不能按时调档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调档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请于6月12日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下载(彩色打印)电子调档函,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按调档函和学院要求办理调档事宜,若邮寄档案必须选用EMS。用户名为姓名,密码为身份证号。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调档。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

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的,可以直接在“接收党组织名称”栏内搜索“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选择培养学院对应的党委名称。“接收党支部名称”栏可不填写。

未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份,可通过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具体转往单位为“中共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党员档案可按照调档函地址使用EMS邮寄至培养学院,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的党员档案可不转递。

如有问题,可联系录取学院党委。

四、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转接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新生入学后,将团员证、团员档案等团组织材料交所在学院团委审核。待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生团支部后,再集中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在此之前,新生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单位)。

注:原就读学校(单位)如开具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

五、录取通知书信息确认

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初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需要确认信息的考生

2026年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所有博士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由学院单独联系确认信息。

2.确认信息

为了确保考生能顺利收到录取通知书,请于2026年6月12日—6月22日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确认发放录取通知书的联系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核对的,将默认按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信息保存后不可再次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

若考生邮寄地址中包含“河北师范大学”字样,通知书将不予邮寄,仅限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河北师范大学研招办自取,自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电子调档函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如需纸质调档函,请在系统中注明,纸质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办,电话:0311-80786777,邮箱:yjszsb@hebtu.edu.cn

附件:河北师范大学培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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