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学院招生细则。
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供招生学院核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验。如学院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等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面试考核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招生复试安排和具体办法请关注各学院招生细则和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各学院通知。
推荐阅读:
2025年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安排
2025年西南大学关于遴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选(第二批)的通知
2025年上海大学电子信息-生物医学工程方向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5年昆明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2025年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开展第二批次专业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