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同济大学医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医学+X”专项试点项联合招生实施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04-24   阅读量:468

一、申请条件

符合《同济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二、联合招生项目

招生专业:生物与医药086000

可招生导师信息: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在4月11日17:00前登录同济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tongji.edu.cn/logon),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批次选择:第二批秋季入学申请考核制博士,专项选择:医工交叉,报考专业:生物与医药(086000),导师选择:不区分导师,在备注中填写要报考的导师信息。

材料清单:

1. 《同济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后从系统下载);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hsi.com.cn上申请),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4.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研究工作相关材料:开题、中期报告、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相关专利等科研成果,如论著已发表需附杂志发表的论文全文,如论著被SCI、EI、SSCI检索,须提供相应的含影响因子和JCR/中科院分区的检索证明;如论著已录用未见刊状态需附录用通知扫描件及论著全文)

7.两份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及以上(含)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封须为报考导师推荐信(请在报考系统中完成);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且5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考。

四、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17:00。

五、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材料审核工作,学院将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评审组”,评审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得出材料评审成绩。根据学院招生规模和考生情况,依据综合评分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档。“通过”的考生可进入复试,“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可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在医学院网站公示。

六、复试考核

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安排如下:

1.复试内容

(1)专业课(科目3),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满分5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满分50分)、专业综合(满分100分)。

2.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七、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八、拟录取及公示

1.录取原则:复试小组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即:综合评分+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排列名次,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专业课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生效。

九、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医学院

2025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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