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温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第2批)
发布人:公众号-领研博士申请   发布时间:2025-06-12   阅读量:304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和《温州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测评办法》要求组织博士招生工作。

一、通过资格审查和进入复试名单

综合考核比例1:2,通过资格审查和进入复试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报到

携带以下材料复核原件到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仁楼B301报到。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材料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申请-考核”制考生基本材料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原件(研招网报名系统打印,须签字盖章。应届生由所在学院盖章,往届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和学生证原件(应届生须提供,需具备有效注册章)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原件(学士和硕士)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本校研究生不需要提供)。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4.温州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CET-6、TOEFL、IELTS等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和科研经历等);

7.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8.报考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原件(双面打印,须推荐人手写签名,校外专家须提供职称相关证明)

9.已发表的符合要求的论著(中文期刊含封面目录和正文,SCI、EI杂志收录论文须提供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2024年12月之后开具的文献收录证明原件及文章原文首页);

10.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11.《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3.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

上述材料中1-10为报考学术型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1-12为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型博士学位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

三、复试日程安排

序号

面试专业(方向)

候考时间

面试时间

1

特种医学

6月16日8:00

6月16日8:30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采用线下面试方式。每位候选人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

面试程序:1、英文自我介绍(2分钟);

2、硕士期间工作汇报(PPT汇报4分钟);

3、未来工作计划(PPT汇报4分钟);

4、考核专家提问(中英文,10分钟)。

注意:2和3合成一个PPT,于6月15日17:00点前发至邮箱514535498@qq.com.

五、拟录取成绩核算

考核专家结合申请人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成绩为综合考核表中成绩的平均分。

六、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培养单位要求的材料及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原件(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色觉检查)交至负责单位。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博士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报考。

(三)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四)拟录取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 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3. 入学前因违法、违纪受处分

(五)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学院监督电话:0577-86689901,电子信箱:jwwgxy@wmu.edu.cn。


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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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结果公示(第2批).xlsx

附件2 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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