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学校、学院“申请-考核”程序,按照“分类指导,单独录取”的原则,突出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二)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作,学院成立由导师参加的学科(专业)招生选拔小组,完成“申请-考核”工作,并对“申请-考核”结果负责。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确定考核名单学院对“申请-考核”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学院组织专家组推荐考核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最终进入选拔考核的考生名单。
(二)“申请-审核”制考核
1. 考核时间:2025年4月25日-4月28日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于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资格审核。(如遇到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1) 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
(2)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3.考核形式及内容(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环节
(1)教育博士专业考核笔试。笔试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环节。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考核名单。
(2)学术型博士专业考核笔试。笔试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仅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环节。
面试环节
(1)教育博士综合素质考核。本环节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考生需汇报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汇报后学科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面试以答辩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面试考核小组评分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考核总成绩=专业考核笔试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70%。
(2)学术型博士综合素质考核。本环节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考生需汇报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汇报后学科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面试以答辩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考核小组成员评分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考核总成绩为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三、日程安排
四、录取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评审成绩不合格;专业考核笔试成绩不合格;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考试违规;思想政治情况考核不合格;提交材料造假;有学术不端行为;体检不合格。
2. 考生的最终成绩为复试考核总成绩。
3.学术型博士考生按报考导师排序录取。如某导师无合格考生,允许在合格考生中调剂。
4.教育博士按招生专业排序录取。
5.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6.学院按照以上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五、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教育科学学院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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