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江苏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2021〕41 号)、《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外司欧亚 (2023)9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8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开展2026年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目录
2026年我校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导师、专业与计划等信息详见下表,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报录情况及剩余计划作适当调整。
(一)高校思政骨干专项
|
招生学院 |
招生导师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导师组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 |
(二)科研经费专项
|
学部 |
招生学院 |
招生导师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
智慧农业工程 学部 |
农业工程学院 |
唐忠 |
农业工程 |
1 |
|
梁振伟 |
||||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邹小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3 |
|
|
郭志明 |
||||
|
黄晓玮 |
||||
|
李欢欢 |
||||
|
任晓锋 |
||||
|
能源动力工程 学部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王爽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1 |
|
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司乔瑞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2 |
|
|
董亮 |
||||
|
周岭 |
||||
|
张帆 |
||||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部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汪若尘 |
车辆工程 |
6 |
|
王海 |
||||
|
杨晓峰 |
||||
|
胡东海 |
||||
|
周海超 |
||||
|
段利斌 |
||||
|
尹必峰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
|
王攀 |
||||
|
董非 |
||||
|
刘军恒 |
||||
|
贾和坤 |
||||
|
景鹏 |
交通运输工程 |
|||
|
汽车工程研究院 |
徐兴 |
车辆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
6 |
|
|
袁朝春 |
车辆工程 |
|||
|
孙晓强 |
||||
|
李祎承 |
||||
|
李勇 |
||||
|
沈钰杰 |
||||
|
孙晓东 |
||||
|
王丽梅 |
||||
|
王峰 |
||||
|
栗欢欢 |
||||
|
盘朝奉 |
||||
|
刘擎超 |
交通运输工程 |
|||
|
医学部 |
原医学院 |
钱晖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13 |
|
张徐 |
||||
|
马洁 |
||||
|
胡嘉波 |
||||
|
张文 |
||||
|
毛飞 |
||||
|
王梅 |
||||
|
申红星 |
||||
|
茅凌翔 |
||||
|
苏兆亮 |
||||
|
陈坚 |
||||
|
黄汉鹏 |
内科学
|
|||
|
王中群 |
||||
|
钱军 |
||||
|
朱晓蕾 |
神经病学 |
|||
|
王冬青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
陈宝定 |
||||
|
李月峰 |
||||
|
朱海涛 |
||||
|
陈兵海 |
外科学 |
|||
|
殷凯 |
||||
|
杨细虎 |
||||
|
朱小兰 |
妇产科学 |
|||
|
王旭 |
肿瘤学 |
|||
|
陈敏斌 |
||||
|
李红玲 |
||||
|
机械工程学院 |
黄舒 |
机械工程 |
1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陈元平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 |
|
|
庄栋栋 |
||||
|
聂仪晶 |
||||
|
宋福展 |
||||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杜怿 |
电气工程 |
4 |
|
|
项子旋 |
||||
|
张维煜 |
||||
|
袁野 |
||||
|
陈前 |
||||
|
杨宁 |
农业工程 |
|||
|
孙俊 |
||||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许晖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2 |
|
|
杜道林 |
||||
|
陈华友 |
||||
|
管理学院 |
陈浩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6 |
|
|
陈权 |
||||
|
龙兴乐 |
||||
|
罗建强 |
||||
|
彭永涛 |
||||
|
石宏伟 |
||||
|
孙立成 |
||||
|
唐恒 |
||||
|
田红云 |
||||
|
许玲燕 |
||||
|
许兴龙 |
||||
|
张宗毅 |
||||
|
财经学院 |
胡绪华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 |
|
|
陈海波 |
||||
|
朱乃平 |
||||
|
徐小阳 |
||||
|
李丫丫 |
||||
|
数学科学学院 |
杜瑞瑾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 |
|
|
化学化工学院 |
颜伟城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1 |
|
(三)中外双导师联培专项
|
学部 |
招生学院 |
中方招生导师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
智慧农业工程学部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张红印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 |
|
郭志明 |
||||
|
石吉勇 |
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 |
|||
|
能源动力工程学部 |
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李伟 |
动力工程及 工程热物理 |
1 |
|
张德胜 |
||||
|
汽车与交通工程 学部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薛红涛 |
车辆工程 |
1 |
|
汽车工程研究院 |
王峰 |
车辆工程 |
1 |
|
|
医学部 |
原医学院 |
苏兆亮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1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刘云建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 |
|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戴志聪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 |
|
|
化学化工学院 |
潘建明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1 |
|
(四)低空经济专项
|
学部 |
招生学院 |
招生 导师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
智慧农业工程学部 |
农业工程学院 |
贾卫东 |
农业工程 |
2 |
|
梁振伟 |
||||
|
能源动力工程学部 |
能源研究院 |
何志霞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1 |
|
汽车与交通工程 学部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汪若尘 |
车辆工程 |
2 |
|
王海 |
||||
|
胡东海 |
||||
|
薛红涛、宫燃 |
||||
|
段利斌 |
||||
|
刘军恒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
|
汽车工程研究院 |
徐兴 |
低空技术与工程/车辆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
3 |
|
|
袁朝春 |
车辆工程 |
|||
|
孙晓强 |
||||
|
李祎承 |
||||
|
李勇 |
||||
|
沈钰杰 |
||||
|
孙晓东 |
||||
|
汪少华 |
||||
|
王丽梅 |
||||
|
王峰 |
||||
|
栗欢欢 |
||||
|
盘朝奉 |
||||
|
刘擎超 |
交通运输工程 |
|||
|
机械工程学院 |
任旭东 |
机械工程 |
1 |
|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朱孝勇 |
电气工程 |
2 |
|
|
沈跃 |
农业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能源动力 |
|||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许晖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 |
|
|
张祯 |
||||
|
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 |
陈锦富 |
低空技术与工程 |
1 |
|
(五)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专项
|
学部 |
招生学院 |
招生导师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
智慧农业工程学部 |
农业工程学院 |
徐立章 |
机械 |
1 |
|
能源动力工程学部 |
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李伟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1 |
|
汽车与交通工程 学部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尹必峰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1 |
|
段利斌 |
车辆工程 |
|||
|
汽车工程研究院 |
汪少华 |
车辆工程 |
1 |
(六)学科交叉中心建设专项
|
学部 |
招生学院 |
招生导师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
智慧农业工程学部 (学科交叉中心) |
农业工程学院 |
马征 |
农业工程 |
1 |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刘慧 |
农业工程 |
1 |
(七)技术转移转化专项
|
招生学院 |
招生导师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杨娟、罗锐 |
机械 |
2 |
二、选拔方式
我校2026年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
三、报考条件
参照“硕博连读招收”、“普通招收”类型博士生执行,具体请参考《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关于报考条件的相关要求。
报考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章程报考条件中的(一)、(二)、(三)、(七)条规定外,还需满足:
1.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科背景。
四、网报日期与程序
(一)网上报名
我校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5月25日。考生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240元(逾期未交费视为无效报名)。
注:前期已经网上报名并参加我校2026年“硕博连读招收”考核、第一批“普通招收”且提交过材料但未被拟录取的考生,本次无需再次网上报名,但需补交下列要求的报考材料。其他考生需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
(二)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时间:2026年5月15日-5月25日(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报考)。
提交材料方式:报考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政EMS或顺丰快递;用邮寄方式邮寄材料,其中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只需邮寄复印件,邮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楼520室)或者到江苏大学研究生楼520室现场提交,所有材料用A4纸正反打印,并按以下材料顺序依次排列,以便审核:
(1)《报考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份(附件1);(请在《报考登记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报考“XXX专项博士”)
达到我校硕博连读报考条件并选择以“硕博连读招收”方式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请在《申请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报考“XXX专项博士”);
(2)《江苏大学专项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表》原件一份(附件3);
(3)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二份(附件4);
(4)近三个月内体检表原件一份(附件5,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5)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一份(附件6);
(6)获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在读硕士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获境外高校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并在就读证明中注明预计获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本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8)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9)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一份(在校硕士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已毕业硕士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0)在职人员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在职人员报考前,须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附件7);
(11)报考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8),须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注:前期已经网上报名并参加我校2026年“硕博连读招收”考核、第一批“普通招收”且提交过材料但未被拟录取的考生,本次只需补交纸质报考材料:《附件1:报考博士登记表》(专项博士)或《附件2:硕博连读招收申请表》(专项博士)以及《附件3:江苏大学专项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表》。其他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交上述要求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
五、考核与录取
(一)英语水平测试
达到我校2026年“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生报考条件考生,以及已参加我校2026年“硕博连读招收”考核、第一批“普通招收”(需已参加普通招收英语水平测试且已达线)考核但未被拟录取的考生,无需参加本次英语水平测试,可直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其他考生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英语水平测试日期:2026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笔试以线下形式开展。
考试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楼。
(二)综合考核
1.材料评估。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打分。
2.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由学院自定是否组织本学科基础理论笔试考核。
3.专业能力考核。按照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中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材料评估、基础理论笔试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权重由各学院自定。学院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日期: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通知。
六、其他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包括本科、硕士等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编号以及毕业学校和毕业时间等信息,各学历阶段学习工作经历信息,录取通知书接收详细地址等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考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报考者,相关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考生在报考前须与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取得联系,并征得导师的同意后才可报名和提交报考材料。
4.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和提交报考材料后,我校将从严审查有关报考信息和报考材料。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简章未涉及部分,按照教育部和《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苏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1-88780086。
【扫一扫添加导师,免费获取申博院校规划】
以上就是考博猫官网为大家提供的:博士申请相关内容,有任何疑问,可直接扫码咨询!
教育博士简章汇总:2026年48所教育博士院校招生简章汇总(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