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中国佛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7人简章
发布人:sherry 发布时间:2026-03-06 阅读量:1630
中国佛学院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佛学院是由中国佛教协会举办的全国汉语系高级佛学院。学院教研条件充足,师资力量雄厚,培育的人才遍及国内外,在海内外拥有广泛影响。
为了进一步扩大学院教育成果,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决定扩大研究生招生范围,面向全国佛教界招收佛学等传统文化专业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爱国爱教、品学兼优、学修并重的研究型、复合型的高层次佛教人才;造就热爱佛教事业,能够担当教学研究、文化交流等弘法利生重任的佛教栋梁。
二、学制及招生名额
1.学制四年,全日制授课,完成课程学习任务,通过毕业论文。
2.招生名额:7名。
三、招生条件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志愿服务于佛教事业。
2.具有佛学院或国民教育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僧人。
3.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出家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年、受过具足戒。
4.无婚姻或恋爱关系,无犯罪记录。
5.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残疾。
四、招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招生报名采取推荐方式。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的拟报考者,若在佛教院校工作或就读的,由所在佛教院校推荐;若在佛教协会工作的,由所任职的佛教协会推荐;若在佛教活动场所常住的,由常住的佛教活动场所或所在地佛教协会推荐。有关单位推荐青年僧人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时,应报所在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
2.佛教院校、佛教活动场所、佛教协会推荐考生时,应严格把关,推荐品学兼优、学修精进的青年僧人报名。
3.报考者需把学历证明及体检表,免冠僧装二寸近照五张,随同报名表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需寄送材料包括:
(1)报考登记表;
(2)体检表;
(3)推荐介绍信;
(4)约 800 字个人小传;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历证明复印件;
(7)二寸免冠白底近照五张;
(8)中国佛学院研
究生报考专业申报表;
(9)之前所受佛学教育各科课程清单及
结课成绩(加盖学校公章) 。
4.报名时间:2026 年3 月6 日至2026 年6 月30 日。
5.按通知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6.考试内容:
(1)提交专业的佛学学术论文一篇(15000至 30000 字);
(2)笔试:佛学、语文、英语;
(3)面试:回答提问。
五、录取与入学
1.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2.录取通知书由本院直接寄给本人,凭录取通知书来院报
到。
3.被通知录取者报到时应持如下有关证明:
(1)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
(3)当地宗教事务部门及推荐单位出具的介
绍信;
(4)所在寺院住持或剃度师、依止师出具的推荐信(此推荐信要求推荐人在宗教信仰、道德修持等修学方面作为监护人,对录取者予以保证) 。
六、有下列情况者,退回原推荐单位
1.入学时,经体检和复试,不符入学条件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或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3.入学后,连续患病二个月以上不能学习或患传染病、精神病等。
七、在学期间生活待遇
1.学院按规定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
2.就读期间,学生按规定享受 80%公费医疗待遇。
八、毕业去向
1.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安排工作。
2.根据全国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由本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经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3.毕业后的待遇,对于符合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的《宗教院校学衔授予办法》规定的毕业生,由用人的佛教单位或寺院负责解决。
九、本招生简章可在地方佛教院校、寺院和佛教组织范围内张贴。
中国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6 年3 月6日
联 系 人:照佛法师
联系电话:010~83517182(兼传真)1369116206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法源寺前街 7 号
邮 编:1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