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增量指标分配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第一批“申请-考核制”的考核成绩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第二次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增量指标分配情况
现收到学校下达的增量指标4个,分配给4位博士生导师,其中校内导师2名、校外导师2名。新增指标具体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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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姓名 |
增加招生指标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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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经济法学 |
孟庆瑜(校内) |
1 |
直接追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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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伊士国(校内) |
1 |
可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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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民商法学 |
鲁晓明(校外) |
1 |
可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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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刑法学 |
冯军(校外) |
1 |
可以报名 |
根据《河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若分配到增量指标的导师已拥有备选生源,则直接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顺序追加指标。故其中1个增量指标不再组织报名。
二、报名要求
根据《河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经征求导师意见,决定组织备录取生源(限第一次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改选导师,根据新增导师的研究方向重新填报志愿;改选后,我院对考生进行第二次考核。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见附件1)于2025年5月21日17: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hbussz@hbu.edu.cn,以“考生姓名+报考导师+联系电话”命名。
三、考核要求和时间
考核要求按照《河北大学法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执行,第一次考核时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予以保留,重新进行外语能力考核和法学专业基础考核。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联系方式
(一)学院招生电话:0312-5079340
(二)监督电话及邮箱
电话:0312-5073665;电子邮箱:hbuzh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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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法学院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