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人:sherry   发布时间:2025-05-16   阅读量:399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对学部2025年秋季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出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学部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纪检监察负责人组成。

职责:全面负责学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部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统一复试考核标准。开展包括复试专家、工作人员等的培训工作,组织演练。审核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开展学部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诉,对学部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二)审核专家小组

组成:由不少于5名政治可靠、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

职责:根据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申请考核方案”)确定评分标准,对考生所提交的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得分,确定差额复试考生名单。

(三)综合面试小组

组成: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以上专家

职责:根据学部复试方案考核标准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四)纪检督查小组

组成:学部纪委书记、学部纪委委员。

职责: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实施过程,受理考生实名投诉和举报,答复考生质疑。

监督电话:029-81892665

监督邮箱:sme@mail.xidian.edu.cn

三、招生计划

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182个,具体如下表:

四、复试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部对考生提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其中报名登记表中第十一项至十四项须提供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原件、支撑材料中承担或实质参与过的科研项目须提供盖章纸质版原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无效。

(二)材料评议

采取线上审查方式,考生按照学部要求线上提交相关成果材料,所获得的成果有效时间为学校网报截止日期,逾期不予统计。

提交材料链接:https://jinshuju.com/f/CwExBZ

提交材料格式:所有材料必须扫描转成PDF格式(具体详见提交说明)

审核专家小组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申请考核方案”),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作出评价。审核专家小组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技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论结论,得出材料评议成绩。成果材料无法有效反映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由学部学位分委会根据专家评价结论对考生材料进行审议。学部根据材料评议成绩择优确定差额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时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复试考核

学部组织综合面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同一学科专业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综合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记录表》,综合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每位考生的有效评分不得少于 5 个,所有考生的评分记录和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所有考生(含专项)均须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考核时间:2025年5月22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每位考生单独进行面试。面试前须向复试小组秘书展示身份证原件,进行考生身份核验,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具体面试分组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西电集成电路学部”企业微信发布的复试通知。

(三)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个部分,复试全流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1.基础知识考核

考核半导体器件物理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采用问答方式考核。

2.综合能力考核

复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复试综合面试环节采用PPT汇报、专家提问等。

综合面试流程如下:

(1)基础知识考核:半导体器件物理专业知识5题。由复试专家随机抽取题库试题,通过问答形式考核。

(2)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考生PPT汇报形式自述(不超过10分钟),专家深度专业问答。PPT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等。简述时请用英文陈述,内容以中文呈现。

● 专业知识考核:包括个人学习成绩、参与的创新实践项目、研究成果、竞赛获奖等。

● 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和专利、科研获奖、承担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以及本人主要研究工作内容和取得的成果等。

● 攻读博士研究计划:包括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研究工作设想,科研项目来源、研究计划安排和预期成果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纳入面试环节,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诚信评判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有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核查确定,严肃处理。

六、录取

(一)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为复试小组所有专家独立评分的综合平均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是确定考生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

总成绩=外国语水平成绩×0.2+学科基础成绩×0.6+研究成果评议成绩×0.2。总成绩是评选博士新生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二)录取规则

1.按照按第一志愿、缺额方向调整、调剂志愿批次顺序,根据指标投放方式、综合面试成绩排名和各类(分学科、分专项)招生计划数,按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如录取最后位次出现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照以下规则顺次录取:按成果材料评议总成绩排名,材料顺序依次为硕士课程成绩、外国语水平成绩、研究成果评议成绩。

2.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对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任一阶段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

(2)未参加复试;

(3)综合面试考核不合格(面试成绩<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三)相关说明

1.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统一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专项计划指标如未完成由学校收回统一调配。

2.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奖助学金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确定,如有协议则按协议内容执行。

3.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

4.录取为定向的工程博士须确定定向单位等信息,在录取结束前由学部与考生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凡未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部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学部收到考生档案后,向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发放。定向就业考生不调档案,只需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7.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毕业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8.学部在录取的同时确定考生录取类别,公示录取名单。博士新生奖学金等级依据考生材料评议总成绩和录取类别等因素确定。

注意:在发布拟录取结果之前,请考生不要以任何方式询问录取结果。

七、信息公开

(一)复试信息发布

1.通过“商务短信快车”平台向考生发送相关复试通知。

2.通过“西电集成电路学部”企业微信,分类管理复试考生群体,进行在线咨询答疑。

3.通过集成电路学部网站(http://sme.xidian.edu.cn)和“西电集成电路学部”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复试和录取信息。

(1)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在集成电路学部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公示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二)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1892601-606

咨询邮箱:sme@mail.xidian.edu.cn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以集成电路学部网站、企业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未尽事宜由集成电路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扫一扫添加导师,免费获取申博院校规划】

 附件:


1.集成电路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2.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部

2025年5月16日

电话
首页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