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师范大学博士招生提交资料有哪些?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04-22   阅读量:1131

(一)材料提交

1.《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申请表》(附件1)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 份,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报名信息表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章,单位签章时应注明同意报考的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若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由就读学校研究生处(院)签章,定向就业的由工作单位和就读学校研究生处(院)同时签章;考生若为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由档案所在单位签章,定向就业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3.个人自述和研究计划书(附件2和附件3)

个人自述内容包括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历、知识储备情况、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重点说明报考动机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重点含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研究计划书(附件3)具体要求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4. 《新疆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4)

须出具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报考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出具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书须由专家签名。报考导师不得是推荐专家。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学籍证明及研究生证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由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

9.学术论文等各类成果复印件(影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专著、编著、译著类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其他成果全文提供。实践类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展览证书等)。

报考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实践成果需提交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展览入选证书等。还须提交《专业创作/设计/案例》:与报考专业方向相符,能代表个人专业水平与艺术思考的创作、习作等作品图片共8-10张(分辨率较高,JPG或JPEG格式);或个人艺术创作/设计/展览(活动)策划/案例作品集纸质材料3本以内(PDF版,每本文件大小80MB以内)。

10.《新疆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5)

11.报考专项计划考生,另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6)。

②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7)

(二)材料报送方式:

1.相关证书、材料原件请考生考试前自带,学院再次进行查验。

2.所有考生须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相关表格应为原件)、影印件(扫描件或PDF版)按材料目录(附件8)进行排列装订整理,并报送我校。

①复印件(纸制版,表格应为原件)以A4纸打印,于2025年5月6日前通过邮政EMS邮寄(其它快递我校不予接收,因材料未及时寄递,影响报考,责任自负);材料邮递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②影印件(电子版)以“报考学院+报考专业+考生姓名”为文件夹命名,内含“材料名称(上述各类材料)+考生姓名”的归类清晰的文件夹及文件的电子档,于2025年5月6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2025年博士招生各学院邮寄材料地址及联系方式(附件9)。

三、复试

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暂定五月中上旬,请持续关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及报考学院公告。

四、其他

1.在报名或考试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工作其他未尽事宜以及复试综合考核等均以教育部相关文件、我校及相关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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