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博猫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05-02   阅读量:655

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

工作实施细则

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博士复试的实际情况,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考生参加复试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硕士学历的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二、时间安排

1.博士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5月12日下午14:00-15:00,地点:先进材料大楼524室2.博士招生政策宣讲时间:5月12日下午15:00,地点:先进材料大楼524室3.博士复试时间:5月13日三、复试及考核内容1.复试形式: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2.考核内容:由学院设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导组成),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1)专业基础(100分):以学术报告(PPT)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报告时间约10分钟。

(2)专业综合(100分):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学术报告(PPT)等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的表现打分。时间约10分钟。

(3)综合能力(100分):包括专业英语、人文素质、交流表达、培养潜质等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评价。时间约10分钟。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四、复试成绩

非定向名额报考人数较多,采取分组面试形式。每位考生在本组面试中的成绩,由各专家打分取平均值确定。考生最终的复试成绩将进行加权处理,即根据每组平均值与总平均值的差异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处理后作为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定向名额不分组,其复试成绩直接取各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五、拟录取

依据考生报考类别(非定向名额、定向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复试中任一部分考核低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复试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照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降序排列。

六、其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联系方式如下:邮箱:syli@ecust.edu.cn,办公室: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先进材料大楼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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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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