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已获国内硕士学位者,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拿到学位证书),或已取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本科或硕士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条件的1、3、4、5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选拔条件。
1.我校基本修业年限内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2.按培养计划完成研究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无补考或重修课,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同一年级本学科(专业)排名前50%(四舍五入取整)或所有学位课程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
3.硕士就读专业应与申请博士专业相同、相近且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4.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要求在425分及以上。
(2)TOFEL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
(3)GRE考试成绩295分(GMAT550分)及以上。
(4)雅思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
(5)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连续学习或工作六个月及以上。
(8)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相关的英文期刊发表(或录用)SCI (JCR)三区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SCI(JCR)四区学术论文2篇。
5.在学期间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国外SCI、EI等数据库收录的学术期刊正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录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
(3)在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及以上者,或省级二等奖首位,具体要求和竞赛名单由各招生学院根据人才培养需求确定。
(4)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6.符合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院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外,“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须满足以下选拔条件。
1.对外语水平的要求同“硕博连读”要求一致。
2.近五年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首位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A&HCI期刊收录论文、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论文;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中国科协发布的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T1、T2类期刊学术论文。不含增刊、专辑、会议论文。
(2)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
(3)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
(4)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或具有推荐国家奖资格的社会力量科技成果奖(获奖证书持有者)。
(5)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或在研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6)在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及以上者,或省级二等奖首位,具体要求和竞赛名单由各招生学院根据人才培养需求确定。
3.专业型博士考生须满足以上学术成果要求并突出专业实践领域的创新性导向。
4.符合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院提出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参考2025年招博公告,具体以实际公告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