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份应由报考导师出具)。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3、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仅限报考专业学位定向就业);
5、境外学历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能报考。
(四)原则上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
(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二)(三)(四)中列出的要求;
2、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能够以英语为工具,熟练地开展本专业的研究并能进行专业的学术交流;
3、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学科领域背景,具有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承担或作为骨千实际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的重大工程项目或工程类科研课题(须提供相应证明,上述项目和课题应与报考类别相关)。
(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二)(三)(四)中列出的要求;
2、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能够以英语为工具,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本专业的研究;
3、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历。具备较为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来自于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工程管理骨干,承担或者实际参与过国家或行业的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地方重点建设工程等项目(上述项目均须提供相应证明);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所有加试成绩须合格;
(3)满足报考学院的其他业务要求。
博士学位攻读期间应紧密结合企业的工程实际,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