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招生条件(参考)
发布人:sherry   发布时间:2025-07-23   阅读量:675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第1、第2、第4和第5条。

2.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号)执行。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第1、第2、第4和第5条。

2.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或方向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奖排名前2,国家级奖排名前5)。

(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第1、第2、第4和第5条;

2.已获得硕士学位。

3.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具有5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限招收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不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等学校教师及上述限招收范围以外的人员。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限招收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以及高等学校组织部门认定的管理人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不招收高等学校辅导员、实验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及上述限招收范围以外的人员。



4.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具有3年(含)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或具有3年(含)以上教育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高校教师;其中,具有全职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应由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出具证明)。本领域不招收各级各类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教育培训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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