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5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3.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汉族考生。
6.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专项计划和教育博士除外)。
7.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请查阅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须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8.学术型博士申请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教育博士申请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5.5分,托福7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 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 TOPIK4 级),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外语水平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
教育博士申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通过教育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可视为外语水平符合基本报考条件:
(1)特级教师;
(2)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校长或教师;
(3)省部级以上奖励获得者(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认定)。
教育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为英语专业文献翻译、回答问题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仍不合格者(60分以下)视为不满足报考条件,不得进入材料评审。
以上内容为预计时间,参考2025年招博公告,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