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及学费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6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8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6年(含硕士研究生阶段),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8年。
学费标准按自治区发改委制定收费标准执行,考生可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专业学费。
十、奖助体系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非在职定向考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及其它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同时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
参评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奖励金额为3万元/生/年。
2. 自治区奖学金
参评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奖励金额为1.5万元/生/年。
3. 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参评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奖励金额为0.55万元/生/年。
4.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须在基本学制年限内,资助金额为1.3万元/生/年。
5.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资助金额及其他要求以当年评选通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