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sherry   发布时间:2025-07-29   阅读量:880

领域的教师或管理人员(不招收高等学校思政学科和心理学科专任教师 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拟招生 1 人,招生对象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教师。

【注:最终招收人数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报考考生须具有 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 较强研究能力。】

四、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扬州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关于教育 专业博士报名条件的基本要求,并由单位出具在职证明材料(注明入职 年月、职称、职务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若现单位工作 时间不满 5 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 五、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 报名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2 月 7 日 六、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考生须于 2025 年 2 月 9 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扬州 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博士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领域、材料类别与详细项 目名称)。 (2)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 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和附件 1(科研情况 表) (3)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如现 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5 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此外,请注意: “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的考生需提供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 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行政级别,负责人签字并盖学 校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学生发展与教育”方向的考生需提供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 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任教学科,中小学教师生源需 要附上教师资格证,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学校课程与教学”、“汉语国际教育”方向的考生需提供组织或 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入职年月、职称、任教学科等内 容,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同时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5 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 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 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 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以下条件满足一条即可: ①国家 CET-4 成绩≥425 分,或雅思(IELTS)成绩≥6.0 分, 或 托福(TOEFL)成绩≥80 分;或 CET-6 成绩≥425 分;或 TEM-8(英语 专业 8 级)≥60。 ②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 SCI、SSCI 或 A&HCI 等国际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③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 ④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 外语或第二外语是小语种的考生,其外语水平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实践能力 且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的申请者,可 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6)2 份与所报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在网上 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并亲笔签名)。 (7)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内容需包含学习工作 经历、参与科研或教改项目简介、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 (8)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 与框架、研究内容与方法等内容,不少于 5000 字)。(填写附件 2 表 格) (9)教育类科研与实践能力证明材料 ①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全文。 ②专著: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出版的专著/编著/ 译著(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 ③教材: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出版的教材(仅需 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 ④科研项目: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各级各类纵向科学研究项目,须 提供立项证书或结项证书。 ⑤获奖:国家级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其他获奖材料(只计入不超过 2 项):全国性竞赛奖(参赛或指 导)、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考生的各级各 类教学比赛获奖、教学研究奖。 【注:以上成果须为教育类,发表时间在 2020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 ①~④提交成果总数不得超过 8 份,第⑤⑥项成果总数不得超过 2 份。 以教育博士办公室在规定时期内收到的成果证明材料为准,若有在 指定时期内未提交证明材料但是超期提出存在实际发表的成果,不予计 算在内。】 (10)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 (11)单位同意第一学年脱产一年的证明。(证明信须注明名字、 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脱产一年学习说明等信息,加盖单位人事部门 公章) 提示: ①以上书面材料请按序号排列,无需装订成册;所有材料装在一个 信封袋中,信封袋上注明:2025 年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入学申请材 料—姓名—报考专业。研究计划单独装订。 ②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和退还; ③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④纸质版材料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寄送,不得使用同城快递;收件人 姓名、地址、电话详见“联系方式”。 (二)电子版材料 考生须于 2025 年 2 月 7 日报名截止前,在博士报名系统提交与纸 质版一致的电子版(PDF 文件)材料。 提示: ①电子版材料内容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②初审选拔将以电子版材料为准,务必正确上传;未提交电子版材 料者,不予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③附件 1 的科研表格与科研、实践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建立单独文 件夹与其他材料一并压缩打包上传。 七、申请考核程序 (一)材料审核 1.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材料审核小组对考 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英语水平资格、科研成果等报 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者进一步考核考生材料。 材料审核的主要依据包括: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科研成 果;申请材料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 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科研能力、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考核按方 向排名前 50%的考生将进入研究计划审核阶段,未入前 50%者不予进入 研究计划送审阶段。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入总成绩。 2.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最终成绩,按 1:1.5 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 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 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综合考核 环节。 (二)综合考核 1.通过材料审查评价“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参加综合考核。 由 5 位及以上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专家综合考核小 组,负责考生的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等环节,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 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 60%为不及格)。各环节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专业基础考核(40%):考核内容为 1 门专业课笔试。专业基础考 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 60%为不及格)。 综合面试考核(50%):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科 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等。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专业外语水平考核(10%):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和说的能力以及 专业外文文献阅读能力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 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 合格不予录取。 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另行 通知。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一)学院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合格基础上,按照招生 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占 40%,综合考核占 60%),分招生方向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满分 100 分,合格分 60 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1.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材料审核×40%+综合考核(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 考核+综合面试考核)×60%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考核不及格(满分为 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及 格); (2)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满分为 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及 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拟录取为定向类别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5)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 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及会议通过拟录取名单后, 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学院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7 个工 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三)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考核环节有异议,可向招生工作监督 检查小组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 如果对学院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四望亭路 180 号(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 65 号楼教育科学学院 209 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002 联系电话:0514-87975430 联系人:刘畅老师 附件 1:专业目录 学院、专业代及研究方向 指导 教师 拟招 人数 备注 005 教育科学学院 045100 教育(非全日制) 01 学校课程与教学 02 教育领导与管理 03 学生发展与教育 04 汉语国际教育 徐建星 郭院林 冯 锐 缪海涛 徐 琴 乔 晖 龚孟伟 王秋林 查永军 刘 佳 朱季康 王明忠 陈爱国 俞洪亮 冯锐 陆道坤 张浩 张奇勇 安献丽 王明忠 王定勇 8 16 3 1 附件 2: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环节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材料初审 (满分 100 分) (40%) 培养潜质 与科研能 力 (90%) (1)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每本 30 分,出 版国家级教材每本 30 分,普通教材每本 15 分。第 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和国家级教材 10 分,普通 教材 5 分。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CSSCI 来源期刊上发表专业 学术论文,每篇 20 分。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 术论文,每篇 12 分。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普通省级期刊上发表专业学 术论文,第 1 篇 6 分,累加计 2 分/篇。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SCI 或 SSCI 来源期刊上发 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 20 分。 (6)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普通英文期刊上发表专业学 术论文,第 1 篇 6 分,累加计 2 分/篇。 (7)主持课题:国家级课题 48 分,省部级课题 24 分,省规划、省级教改、国家一级学会课题 18 分。 (重大加 3 分,每项叠加) (8)主持市厅级课题 12 分,每多一项计 1.2 分。 (9)主持厅级重大课题 15 分,每多一项计 3 分。 (10)国家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每项 48 分。省部级 教学或科研成果奖每项 36 分。排名规则:第一名全 额,第二名 50%,第三名 30%加分。 (11)获省级优秀硕士论文 15 分。获全国(三大赛) 竞赛指导教师特等奖 12 分,一等奖 10 分。第一名 全额,第二名 50%,第三名 30%加分。 (12)“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考生:全国教学比 赛奖 15 分,省级教学比赛奖 12 分,市级及以下教 学比赛奖 6 分(同级别叠加)。教学研究成果奖省 部级 18 分,市厅级 12 分,区县级 6 分。 注:(1)~(9)提交成果总数不得超过 8 份,第 (10)~(12)项成果不得超过 2 份。 拟攻读博 士学位期 间的科学 研究计划 (10%) 研究问题、学术史梳理、概念界定、研究思路、研 究方法、研究框架、创新之处等。 综 合 面 试 考 核 (满分 100 分) (60%) 专 业 素 质、知识 基 础 (40%) 满分 100 分。以教育学基础知识为主。 逻 辑 思 维、科研 创 新 能 力、综合 素质和科 研发展潜 力(50%) 满分 100 分。综合考核小组通过提问方式进行,面 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口语能力 和专业英 文文献阅 读 能 力 (10%) 满分 20 分。由综合考核小组通过提问或其它方式进 行考核。 注: (一)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等后果,或因考生 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方案由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有关 政策不符,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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