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办法
2025-11-05
自2024年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宁波东方理工大学开始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博士生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注册学籍,由双方联合培养,双导师指导,在中国科大进行课程学习,在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从事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工作,并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按相关规定转接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联合培养博士生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毕业条件的颁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毕业证书;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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